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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官来城区一小上课啦!——记大厂县检察院

作者: 城区一小 来源: 城区一小 时间:2020-09-26

  为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与安全知识,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,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发生,9月25日下午,大厂县检察院副检察长、城区一小法治副校长金宝石同志、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陈桂瑾同志到我校开展法治教育专题讲座,同时为我校师生送来了法治宣传用品。专题讲座由王丽欣副校长主持。
 


 
普法知识开讲啦
  在城区一小报告厅的普法课堂上,陈检察官以“远离伤害 保护自己”这一话题引导学生们展开讨论,层层深入为孩子们答疑解惑,通过穿插引用一个个发生在身边的鲜活而让人警醒的案例,让他们明白了如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,在学习生活中如何保护自己,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。
 
 
  在专题讲座中,陈检察官通过理论联系实际并结合案例,从校园欺凌、拐骗儿童、防止性侵以及校园体罚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讲解,不仅深入浅出分析了校园欺凌的定义和危害,还为我们如何预防校园欺凌,提高自我保护给出了指导性建议。陈检察官结合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案例,对学生们进行警示教育,帮助学生们认识不良行为的危害,引导学生们远离违法犯罪,掌握自我保护措施。
 
 
 
情景互动防诱拐
  陈检察官与学生们面对面互动交流,对于常见的四种骗术:假冒熟人、物质利诱、伺机盗抢、利用善心,分别向学生们进行说明并给予了正确引导。
 
检察官提醒
 
 
互动问答防性侵
  陈检察官通过互动问答,介绍日常自护小常识,学习防性侵童谣及四要素等方面的自救自护安全知识,提醒学生做好自我保护,远离身边的危险。
 
 
日常防护小常识
 
1、出门前,一定要告诉父母返回时间,和谁一起,联系方式等。方便父母第一时间掌握我们的情况,能随时找到我们。
2、路上要结伴而行,不要到四周没人的地方去。偏僻的地方容易遭遇性侵害,而且一旦遇到很难寻求他人救援。
3、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或者他人的饮料和食品。因为这些东西很有可能被坏人动了手脚。
4、对于不当或不舒服的身体接触,要勇敢说“不”!   
5、牢记陌生人或熟人都可能是性侵害的加害人。
 
校园体罚我知晓
  陈检察官通过举实例的方式,向学生们讲解了出现校园体罚现象,应该如何进行合理的自我保护。
 
 
校园暴力要制止
  陈检察官通过一个个鲜活的视频例证,一段段生动的故事情节,告诉学生们在受到校园欺凌时,如何有效的保护自己。
 
 
 
检察官提醒
 
 
随堂小测试
  为了检验学习成果,陈检察官在讲座的尾声,为学生们安排了随堂小测试“小梅的惊险之旅”,通过互动问答让学生们进一步了解自护小常识。
 
 
检察官寄语
  同学们,你们每一个人都是家中最重要的宝贝,你们哪怕受到一点点伤害,都会让周围的人担忧不已。可是,我们平常接触的善恶并不是分明的,有很多坏人我们并不能一眼就识破,现实中,作恶多端的狼往往披着一身的羊皮,他们披着和蔼可亲的外衣,却做出了可恶至极的行为。所以,我们一定要学会怎么保护自己。带着好奇心去探寻陌生的世界没有错,但是一定要穿好盔甲。你们总要长大,爸爸妈妈不可能永远为你遮风挡雨。你要当自己的奥特曼,当自己的蝙蝠侠,好好保护自己,健健康康平平安安长大。

 

 
  此次普法专题讲座中,陈检察官与学生们积极互动,现场气氛非常活跃。通过此次普法宣传讲座,进一步加强了法治宣传的效果,提高了学生了解和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,努力切断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源头,为孩子们营造健康快乐的生活学习环境,助推校园安全和法治建设。此次活动的开展,也让全体师生在做好学校预防校园欺凌工作方面有了更深刻的认识,推动学校法治工作迈上新台阶。
 
法制进校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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