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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广普通话的有关法律依据

作者: 编辑 来源: 城区一小 时间:2020-09-25

    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十九条规定:“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”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第三条规定:“国家推广普通话,推行规范汉字。”

    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第十二条规定:“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,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。”

    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》第二十四条规定:“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在教育教学和各种活动中,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。师范院校的教育教学和各种活动应当使用普通话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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